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五金工具生产制造新建项目 |
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朝南路12号 |
张家港市长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长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朝南路12号,投资80万元,租用张家港市华隆氨纶纱厂的现有生产厂房993平方米,购置高频1台、拉古机3台、钻床7台、立式钻床3台、铣床6台、双头铣2台、立铣2台、节能型液压机1台、砂轮机5台、砂带机5台、水磨机1台、冲床2台、径向铆接机1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等生产辅助设备,从事手工具生产制造,建成后年产五金工具80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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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托运至张家港西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废气 本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加强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均合理布置于厂区内,利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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