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严国兴因保管不善,将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674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国兴
公 告
余东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902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东
公 告
奚建芬、黄敏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308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奚建芬、黄敏
公 告
周宇芬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3552号房产证、张国用(2016)第006138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宇芬
公 告
盛春、杨春香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6)第0060280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盛春、杨春香
公 告
朱杰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金字第0000124746号房产证、张国用(2007)140214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杰
公 告
陆正平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2)82020263号、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2)82020251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正平
公 告
编号:中心25-17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房权证杨字第00069472号 |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自建房 | 杨舍镇湖滨新村37幢、38幢、39幢、40幢、41幢、42幢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8日